长春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案例精选 2021-05-12 13:27中国政府网影响

为充分展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扩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长春市拟于5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28日,我市召开了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刘晓茹发表讲话。 

  本次活动的宣传重点是: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条例的深度推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解读;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宣传我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和成效,重点宣传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宣传企业和群众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真实体验和直观感受。 

  本次活动采取新闻宣传、新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宣讲解读等方式开展。 

  新闻宣传包括:一是动态报道。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方式,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和成效。二是领导访谈。在《长春新闻》中增设专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成效,播放有关部门、地区“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访谈。 

  新媒体宣传包括:一是政务新媒体宣传。在长春政事、长春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宣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等。二是网络媒体宣传。制作短视频、漫画等新媒体产品,在各类网络载体发布传播,讲好营商环境故事,充分反映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社会宣传包括:一是营造社会氛围。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海报,在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放置宣传页、操作手册等供办事群众翻阅,通过电子屏幕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制作一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标语、海报等宣传产品,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银行营业大厅等布置或发放,在客运站、地铁、公交、出租车、商圈、网红景点、临街电子显示屏等投放户外广告。二是举办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主题活动。围绕本部门、本领域业务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行业风采和服务企业举措,通过活动开展,引导推进工作方式创新和改革任务落实。 

  宣讲解读包括:一是开展政策宣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进一步解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机关干部开展政策培训和辅导,提升广大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等平台渠道,深入企业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最新政策解读和宣讲,确保企业充分知晓和使用政策。二是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各级各部门官方网站,发挥营商环境专栏作用,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进行营商环境政策解读。‍ 

 

  会上,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张咏刚;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潘锋;长春市医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庆丰;长春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长春对记者问题进行了回答。

 
  请问市人社局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有哪些做法?人才工作方面将有哪些创新举措?
 

  长春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张咏刚: 

  近年来,长春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战略目标,2021年,市人社局对标先进,主动作为,重点聚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经过前期的充分酝酿和多方论证,形成了《长春市人社局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升方案》,具体包括深化制度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水平、便民利民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和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环境等3个方面的43项工作任务。同时下发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督促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人才、就业服务载体,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创新,促进长春市人才、就业和劳动关系领域的全面提级晋档。在人才方面:市人社局盯紧“大学毕业生留长10万人以上”这个目标,全面实施夯实基础、储备输送、开拓引进、精准援助和引导创业“五项服务计划”。截止目前,长春人才市场开发就业岗位5万余个,举办各类招聘会38场。下一步,市人社局正牵头研究制定长春市人才分类评价参考标准和长春市人才分类评价管理机制改革办法,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构建尊崇人才的社会氛围。 

 

  长春市获批知识产权运营重点城市,这给我市带来哪些机遇,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潘锋: 

  2020年,我市获批知识产权运营重点城市,中央财政拨付1.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要用好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带来的新机遇,以打造东北区域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长春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度高的优势,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具有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功能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同时,推动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格局。 

  请问我市医保部门在推进“跨省通办”工作中,有哪些计划打算?

  长春市医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庆丰: 

  2021年以来,长春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年”这一主题,立足民生职能,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走向精细化。 

  一是整合51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结、集成服务”,立足实际统筹,推进经办大厅“综合柜员制”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在基层落脚,构建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一盘棋”模式。 

  二是进一步延伸医保服务“零跑动”,建立医保远程经办平台,年均72%的业务实现网上办结;推出“长春智慧医保”手机APP,省去企业购置设备所需成本,实现企业随时随地申办医保业务;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建设,月均20万笔医保业务和咨询服务实现“掌上办”。 

  三是优化经办服务布局,为助力我市经济支柱企业发展,方便汽开区群众办事,今年,市医保局特别增设了一汽业务经办服务大厅,有效减少了13万余名参保职工、居民及辖区企业办事路径。 

  四是异地就医实现“零跑动”。经过不懈地努力,我市已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实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开通了省内异地就医急诊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等服务。今年4月1日,我市率先完成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开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361家,约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2%,异地定点医药机构2543家,约占医药机构总数的82%。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提出的14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负责的共有8项,在国家和省市的统筹规划下,2020年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工作,实现282万人网上申领医保电子凭证,位列全省首位。 

  今年,医保部门“跨省通办”将聚焦涉及面广、办理频次较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5项医保业务,力争2021年底前全部实现“跨省通办”。到2022年底前,还将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的跨省通办,以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2021年市社保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长春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长春: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社保局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服务转型升级,在“网上办、掌上办、社区就近办”社保服务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今年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供“就近办”服务。在市政府、市政数局、各城区(开发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3月起社保局全面推行社保服务下沉,继绿园分局、双阳分局、九台分局驻区服务后,在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等7个城区(开发区)9个政务大厅设置窗口,基本实现主城区社保服务全覆盖。首批下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41项业务,其中25项实现了全城通办,其余16项6月底前实现。近两个月来,经办效果良好,经办量近2000笔,接近原社保中心经办总量的20%,且服务呈快速增长态势。另外,在2020年社保个人申报业务在全市52个社区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计划覆盖300个社区,进一步缩短社保服务半径。 

  二是提供“智能化”服务。主要包括:开通网上分时段预约服务,开通社保办事网点地图导航服务,开发人工智能语音咨询服务,这三项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通过“智能化”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精准的办事体验。 

  三是提供“无差别”服务。在社保服务下沉后,设立综合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全业务链条无差别的社保服务。另外,为进一步发挥驻区经办及社区经办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市社保局建立了“企业服务员”和“社区服务员”队伍,对辖区企业、社区实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办事群众在社保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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