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七招!长春海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外媒&自媒体 2021-04-25 20:56九派新闻影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长春海关又出七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长春关区各级党委书记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总责。

发挥海关“数据+研究”辅助决策作用。充分发挥海关特定职能优势,建立健全政策预研储备机制,密切跟踪中央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变化,加强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研究和解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最佳改革实践开展深入研究,形成更多高质量的研究分析成果。

优化海关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一个窗口”建设,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要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家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证明事项清理、压缩办事时限等要求,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和企业“网上办”,实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

推动各项改革创新举措向各类口岸延伸,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尊重市场需求和企业意愿,进一步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支持完善扩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持续做好对部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的便利化措施。推广智能卡口、一站式等系统应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持续推进降本减负,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进一步推广税收征管模式、税收担保方式改革,继续扩大“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模式应用。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原产地证作为国际市场 “经济护照”的功能。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

聚焦市场主体,助力进出口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吉林省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提升协同发展水平,促进吉林省特色产业集群的建立。加大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力度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企业的认证培育力度,注重对AEO企业的认证培育,落实高级认证(国际AEO认证企业)协调员制度及差别化管理措施,使更多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推广“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鼓励、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纠错,减轻主动披露企业的法律责任、豁免其相关义务,促使企业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守法经营。

畅通进出口贸易通道,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支持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更好发展,支持企业采取集中申报方式办理业务。加强国际物流保障,提升中欧班列货运通道能力。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实施舱单归并申报。支持以总运单形式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转关手续。支持与天津、大连的“海铁联运”班列稳定运行,实现海陆、海铁联运“无缝对接”。积极推广“卡车航班”模式。支持国务院关于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21条”政策落地。积极支持吉林省争取设立中国(吉林)自贸试验区,支持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重点示范试验平台发展。


版权声明

营商中国网(www.yingshangzhongguo.com.cn)上涉及的所有内容,为营商中国网及内容提供者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营商中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同时,如果您在营商中国网上发现归属您的文字、图片等创作作品被我们使用,表示我们在使用时未能联系到您获取授权,请与我们联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营商国际网-营商中国网 Copyright @ 2020 营商中国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09663号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cxzg8899@163.com